各部门、各二级教学单位、各位教职工:
为做好2023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和国家“双高”验收工作,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对学校财务决算编审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公务卡、银行业务支付截止到12月15日,请按学校下达的年度预算指标及专项拨款指标抓紧办理,确保预算任务的完成。
2、有借款借票业务的教职工,请及时办清结账手续,截止日期12月15日,逾期不办理的,财务处(审计处)将采取相应措施。
3、本年未完成的预算任务,明年必须重新申报预算,如有特殊情况请与财务处联系。
4、请各位老师务必在12月15日前将网上报销系统里已完成批准手续的单据送达财务处付款,逾期财务处不再受理审核和付款,系统里未完成批准手续的单据财务处将作退回处理(退回后需等2024年开账后重新申请网上报销)。
5、2024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有关报销支出业务烦请各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不便之处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