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和省减灾委员会的部署要求,现将《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救灾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苏减灾函〔2023〕1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救灾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21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和省减灾委员会的部署要求,现将《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救灾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苏减灾函〔2023〕1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救灾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